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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演变

《医学伦理学的演变》总结

医学伦理学自两千五百年前发展变革至今,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经历了漫长沉淀的静止期、始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原则主义时期、短暂的抗原则主义时期和刚刚开始的危机期。

希波克拉底伦理是静止期的代表,其为写于不同时期的道德戒律的汇编。既为戒律的集合,希波克拉底伦理更多关注的是具体情境下的医师道德准则,诸如着装、言行、名声等方面的标准,类似于我国古代儒学家所阐释的“君子”。但它未能形成系统地、可供详尽推衍的正式哲学学科。希波克拉底伦理在相当长的⼈类社会历史中起到了重要的道德规范作用,不过随着众多变革出现在公众教育、公民权利意识、种族主义感等方面,同时医学本身变得愈加专门化、制度化,人们对传统的伦理戒律也有了不少质疑,需要一套更加科学的理论来重作梳理。

在原则主义时期,伦理学因罗斯的“初步原则理论”而具有了学习研究的方法。当它与医学相结合时,研究者提出了四项原则:非邪恶、慈善、意志自由和公正。同希波克拉底伦理相较,这四项原则中最新鲜的是意志自由和公正。意志自由是现代知情同意的主体,而公正是医生逐渐更多地扮演“配给者”角色带来的需求。

鉴于四原则的恪守依赖于合理的理由以及更严格的道德标准传统基础训练,伦理学家们提出应该有比哲学本身更加普适的理论来弥补原则的过于抽象、过于理性,试着开始关注决策人本身的心理环境。

所谓的危机期,是基于现代全球化进程的背景,人们提出的“西方伦理学”本身的局限性,在向世界众多迥异文化传播时出现不相容。未来医学伦理究竟有着怎样的发展态势,尚不清晰。

歆棠